保标招标 > 云南招投标网 > 商业智库 > 招投标知识 > 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
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:
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;
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;
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;
④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;
⑤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。
一、《合同法》第52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无效:
(1)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
(2)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
(3)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(4)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(5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二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
(一)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
1、主体资格,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。例如,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,是否列入投资计划,规划、设计是否得到批准,是否进行了招标等;
2、资金问题。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,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,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。
(二)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
1、资质、资格情况: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,避免合同无效;
3、施工能力: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,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,否则合同可能无效。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;
3、社会信誉: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;
4、财务情况: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,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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